小学数学教学中的课堂讨论是在教师的指引下,师生就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学习中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以及有利于发展学生思维的知识点,在独立钻研课本的基础上,相互进行讨论、争辩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讨论时,教师和学生各抒己见,相互启发与补充,把个人所得化为集体所有,从而使大多数学生获得比较完整、深刻的认识和知识。运用课堂讨论的形式,可以挖掘集体和个人的智能潜力,创设生动活泼的课堂教学气氛,体现了新课程标准“突出主体、注重过程、关注发展”的重要理念。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适宜组织学生讨论呢?下面,笔者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谈一些看法。
一、属于教材中的重点、难点。或与重点、难点关系较为密切的问题。当学生认识模糊、持不同意见时。可组织讨论
例如,分数除以整数是分数除法的基础,历来是教学中的重点之一,要求学生切实掌握。分数除以整数的计算方法,教材中一开始就出现了两种:一是从计算式子的直觉来看,如6/7÷2=6÷2/7=3/7是根据“等分除法,的意义,将除法转换成乘法计算,如6/7÷2=6/7×1/2=3/7。到底哪一种方法好呢?大多数学生可能会说第一种方法好。这时,教师不要急于下结论,而是再出几道题让学生计算。在学生分别用两种方法计算后组织讨论,使他们了解运用第一种方法是有条件的。即被除数分数中的分子能被除数整除;第二种方法是普遍可行的,从而确定在实际计算中要采用第二种方法,即分数除以整数(0除外)等于分数乘以这个整数的倒数。
二、当学生对容易混淆的概念,又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而抓不住本质时,要组织讨论
例如,在教学“比的意义”时,不少学生依据2:3=2÷3=2/3这个等式,就认为比是除法,是分数。这时,单靠教师的讲解,使学生弄清比、除法、分数的各自内涵是比较困难的。教师应适时地组织学生对“比的前项相当于被除数,后项相当于除数,比值相当于商”中的“相当于”和“比也可以写成分数形式”中的“形式”展开讨论与争辩。这样,教师才能通过课堂讨论,及时了解学生对教材的理解程度,便于结合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帮助学生理解比、除法、分数三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进一步认识“比”的本质特征。
三、所学习的问题虽有一定的难度。又要找到突破口。但学生对解决问题的方法还是熟悉的,可组织讨论让其自行获取知识
例如,有一道思考题(见右图):已知正方形的面积是15平方厘米,求阴影部分的面积。按常规解法,要求阴影部分的面积必须用正方形的面积减去圆的面积,而要求圆的面积,首先要知道圆的半径。然而该圆的半径学生无法求出,这时可组织讨论,使学生发现正方形的边长与圆的直径相等,即(2r)2=15(平方厘米)。由此求得圆的面积为пr2=3.14×15/4=11.775(平方厘米),所以阴影部分的面积为15-11.775=3.225(平方厘米)。
四、在教学某种知识时,由于学生粗心大意。容易引发另一种错误的地方。应组织讨论
例如,教学“乘数中间有0的三位数乘法”时。部分学生错误地运用“乘数中间有0可以省略不乘”这一知识经验,容易把被乘数中间的0也省略不乘,从而出现对位上的错误。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要求学生用乘法交换律对例题进行验算,并引导学生开展讨论,同时把例题与验算式进行对比,使之明确它们的异同,总结错误的原因,从而掌握计算方法。
五、对教材中有利于发展学生思维和培养创造能力的问题。可组织讨论,使学生的智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例如,复习“互质数”的概念时,有这样的一道题:成为互质数的两个数,一定都是质数吗?请举例说明。在学生练习的过程中,教师可组织学生讨论,集思广益。然后再根据学生的发言梳理板书。
成为互质数的两个数:
1.可以都是质数,如2和3;
2.可以都是合数,如4和9;
3.可以一个是质数,另一个是合数,如7和10;
4.可以一个是1,另一个是质数,如1和5;
5.可以一个是1,另一个是合数,如1和6。
六、对一题多解的题目。可组织讨论,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做到触类旁通、举一反三,拓展解题思路
例如,有一道思考题:在5个0.5中间加上怎样的运算符号和括号,使0.5 0.5 0.50.50.5=0这个等式成立?在讨论时,教师提出:“如果要使等式右边为0,等式左边可以看成是两个什么数进行什么样的运算呢?”通过合作交流,使学生明确答案只有四个:1.0+0;2.两个相同的数相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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