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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武汉返乡拒不配合隔离,来宾韦某某被立案侦查,近期活动轨迹公布

moxiang 墨香 2020-02-09 22:12:37

来宾市兴宾区2月6日新增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张某某,女,45岁,2月7日新增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韦某某,男,43岁,张某某和韦某某为夫妻关系。

患者张某某近期活动轨迹已查明如下:

患者张某某,女,45岁,职业交通劝导员,病发前居住在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西山路古三安置小区。患者长期在来宾市区居住和工作,居住地周围20米有宏泰农贸市场。患者否认近期到过武汉,否认发病前14天内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有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否认接触野生动物及家养宠物暴露史。但与1月23日从武汉回乡的丈夫韦某某有亲密接触史,期间未做任何防护措施。韦某某于2月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1、2020年1月23日18:40患者到来宾北站接从湖北武汉返乡的韦某某,与韦某某共同骑电动车返回兴宾区西山路古三安置小区家中,途中没有接触任何人员,全程均未戴口罩。

2、2020年1月23日23:59一家3人(韦某某和女儿)从古三安置小区出发,一起步行去古三开元寺拜庙,3人在开元寺停留约10分钟后,原路一起步行回家,之后未外出。     

3、1月24日上午和中午患者在家中未外出,下午15时,一家3人骑电车(其中2人共骑一辆)回古沙路韦某某父母家与父亲韦某安、母亲莫某英、大弟韦某国、弟媳吴某连、侄女韦某慧、二弟韦某兴、侄子韦某全、三弟韦某和、三弟媳覃某晟、双胞胎侄女韦惜某、韦丝某、妹妹韦某秀一共15人吃年夜饭,吃完年夜饭18时许,韦某某戴口罩独自骑电车回自己家,20时张某某和女儿骑电车回自己家中(途中未接触任何人),之后未外出。

4、1月25日上午和中午患者在家中未外出,下午15时一家3人戴口罩骑乘电车(其中2人共骑一辆)回古沙路韦某某父母家与父亲韦某安、母亲莫某英、二弟韦某兴、侄子韦某全、三弟韦某和、三弟媳覃某晟、双胞胎侄女韦惜某、韦丝某一共11人吃饭;吃完饭约16时50分,韦某某戴口罩独自骑电车回自己家中(途中未接触任何人),20时左右张某某和女儿骑电车回自己家(途中未接触任何人),之后未外出。

5、1月26日上午和中午患者在家中未外出,下午约15时,一家3口戴口罩骑乘电车回韦某某父母家与父亲韦某安、母亲莫某英、二弟韦某兴、侄子韦某全、妹妹韦某秀一共8人吃饭,吃完饭约18时,韦某某戴口罩独自骑电车回自己家中,张某某独自步行回家,途中未接触任何人,之后未外出。

6、2020年1月27日早上回家后至中午未外出,下午约15时,一家3人戴口罩骑乘电车回韦某某父母家吃饭与父亲韦某安、母亲莫某英、二弟韦某兴一共6人吃饭,吃完饭约16时,韦某某戴口罩独自骑电车回自己家中,20时左右张某某和女儿骑电车回自己家,途中未接触任何人。

7、2020年1月28日上午和中午张某某在家中未外出,下午17:30时,因其母亲病重,由韦某某骑电车送到城厢镇泗贯村(2人均戴着口罩)。韦某某停留大约5分钟后戴着口罩独自一人骑电车回家,之后未外出。

8、1月29日在城厢镇泗贯村家中守孝。

9、1月30日早上在城厢镇泗贯村家中守孝,中午骑电车回到自己家中未外出,下午15:00左右与韦某某共同骑乘电车到古沙路韦某某父母家中。16:30左右韦某某独自骑电动车返回西山路古三安置小区家中,20时左右张某某步行回自己家,途中未接触任何人,之后未外出。

10、1月31日上午和中午张某某在家中未外出,下午15:00左右,因出现咳嗽,由韦某某骑电车载其到来宾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在医院等待检查结果较久,2人于1月31日约17时30分从市人民医院步行到韦某某父母家中与父亲韦某安、母亲莫某英、二弟韦某兴,一共5人吃晚餐;1月31日约19时20分,夫妻2人步行回医院取检查结果,后2人骑乘电车回到家中,之后未外出。就诊期间,来宾市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均做了防护工作。患者及其爱人在医院就诊及2次往返全程均戴着口罩,均未接触任何人。

11、2月1日至2月4日张某某一直在古三安置小区家中未外出。

12、2020年2月5日11时左右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到其家中用救护车送张某某到兴宾区人民医院就诊。

患者韦某某近期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韦某某,男,43岁,商业人员,长期居住武汉华南水果批发市场C区6-8号,离华南海鲜水产批发市场约2公里。发病前从武汉返回来宾,在来宾市兴宾区西山路古三安置小区居住,居住地周围20米有宏泰农贸市场。期间否认接触野生动物及家养宠物暴露史,否认接触过发热咳嗽病人。从武汉坐动车回来宾的旅途中,否认接触过发热咳嗽病人。回到来宾与家人在家中未做任何防护措施。2020年2月6日其妻张某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1、2020年1月23日10:14韦某某从武汉市乘坐G439动车8号车厢7B座15:10抵达桂林北站(车上乘客与患者均未戴口罩),在车站附近粉店(患者描述不详)吃粉,期间停留约1小时后转乘G1545动车11号车厢10A座18:27抵达来宾北站(车上乘客与患者均未戴口罩),18:40由其妻张某某骑电动车接回家中,途中没有接触任何人员,全程均未戴口罩。

2、1月23日19时,韦某某骑电动车到河西三角地张某明家买酒,在张某明家1楼停留约1小时,期间只与张某明接触,两人均未戴口罩。1月23日晚上20时许患者从张某明家中骑电车回到古三安置小区6巷30号,在该楼后门与龚某尚、龚某坤、梁某海、龚某迪、龚某敏、龚某然、韦某弟等7人喝茶。10多分钟后韦某某便独自回家。喝茶期间只与上述7人接触,均未戴口罩。1月23日23:59,一家3人(张某某和女儿)从古三安置小区出发,一起步行去古三开元寺拜庙。3人在开元寺停留约10分钟后,原路一起步行回家,之后未外出。

3、1月24日上午和中午韦某某在家中未外出,下午15时,一家3人骑电车(其中2人共骑一辆)回古沙路其父母家与父亲韦某安、母亲莫某英、大弟韦某国、弟媳吴某连、侄女韦某慧、二弟韦某兴、侄子韦某全、三弟韦某和、三弟媳覃某晟、双胞胎侄女韦惜某、韦丝某、妹妹韦某秀一共15人吃年夜饭,吃完年夜饭18时许,韦某某戴口罩独自骑电车回自己家(途中未接触任何人),之后未外出。

4、1月25日上午和中午韦某某在家中未外出,下午15时一家3人戴口罩骑乘电车回古沙路其父母家与父亲韦某安、母亲莫某英、二弟韦某兴、侄子韦某全、三弟韦某和、三弟媳覃某晟、双胞胎侄女韦惜某、韦丝某一共11人吃饭;吃完饭约16时50分,韦某某戴口罩独自骑电车回自己家中(途中未接触任何人),之后未外出。

5、1月26日上午和中午韦某某在家中未外出,下午约15时,一家3口戴口罩骑乘电车回其父母家与父亲韦某安、母亲莫某英、二弟韦某兴、侄子韦某全、妹妹韦某秀一共8人吃饭,吃完饭约18时,韦某某戴口罩独自骑电车回自己家中(途中未接触任何人),之后未外出。

6、1月27日上午约7时,韦某某独自一人骑电车到来宾商城大菜市买牛肉,约半小时后骑电车回家中,途中未接触任何人,全程均戴着口罩。韦某某早上回家后至中午未外出,下午约15时,一家3人戴口罩骑乘电车回其父母家吃饭与父亲韦某安、母亲莫某英、二弟韦某兴一共6人吃饭,吃完饭约16时,韦某某戴口罩独自骑电车回自己家中,途中未接触任何人。16时30分,韦某某邀磨东村莫某永到自己家中喝酒,莫某永带着覃某新(寺山镇人)一起来;覃某新坐了10多分钟,自行离去;期间3人均未戴口罩。晚上20时,韦某某和女儿戴口罩骑乘电车去来宾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测量体温,两人体温均正常。大约10分钟后2人骑乘电车返回家中(返途中未接触任何人),之后未外出。

7、1月28日上午和中午韦某某在家中未外出,下午17:30时,因岳母病重,患者送张某某(2人均戴着口罩)至城厢镇泗贯村,停留大约5分钟,后戴着口罩独自一人骑电车回家(途中未接触任何人),之后未外出。

8、1月29日在古三安置小区家中未外出。

9、1月30日上午和中午韦某某在家中未外出,下午15:00左右与张某某共同骑乘电车到古沙路其父母家中。16:30左右独自骑电动车返回西山路古三安置小区家中(途中未接触任何人),之后未外出。

10、1月31日上午和中午韦某某在家中未外出,下午15:00左右,因张某某出现咳嗽,韦某某骑电车载张某某到来宾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在医院等待检查结果较久,2人于1月31日约17时30分从市人民医院步行到韦某某父母家中与父亲韦某安、母亲莫某英、二弟韦某兴,一共5人吃晚餐;1月31日约19时20分,夫妻2人步行回医院取检查结果,后2人骑乘电车回到家中,之后未外出。就诊期间,来宾市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均做了防护工作。患者及其爱人在医院就诊及2次往返全程均戴着口罩,均未接触任何人。

11、2月1日至2月5日一直在古三安置小区家中未外出。

12、2月6日白天韦某某未外出,20时左右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救护车将患者送至兴宾区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

现寻找与确诊病例乘坐过同车次、车厢的乘客及与之有过接触的群众。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如果您与确诊病例曾经同行或接触,需采取如下措施:

1、同乘人员及与之有过接触的群众返家后,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试记录,并第一时间与当地政府及疾控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兴宾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772-6680560,城北街道办0772-4271582,兴宾区疾控中心0772-6656388。

2、同乘人员及与之有过接触的群众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就近到网上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当地疾控中心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居家隔离人员如需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也请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请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主动按照要求接受隔离观察,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来源:来宾电视台、平安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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