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消息 相信有了解的朋友都清楚,随着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的价格飙升,许多人开始以“挖矿”为业!而据最新消息显示,一男子因窃取火车电力挖比特币被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
从法院公开的刑事判决书来看,这名叫做徐兴华的山西大同男子,在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分三次在其借住的口泉铁路西二厂附近电线杆上偷接电力,用来支持自己的50台比特币“挖矿机”和三台电风扇24小时运行,期间,损坏“挖矿机”5台。
截至2018年4月案发,徐兴华共挖到比特币3.2个,盈利12万元,所盗电力产生电费10.4万元。
最终大同铁路运输法院判决,徐兴华因犯偷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此外,法院还责令徐兴华退赔全部电费,并依法没收了全部的“挖矿”设备!也就是说,除了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外,徐兴华还需缴纳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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