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体验,就是个体主动亲历某件事,并获得相应的认知和情感的直接经验的活动。让学生亲历体验,不仅有助于通过多种活动探究和获取数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生在体验中能够逐步掌握数学学习的一般规律与方法。因此,教师要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让学生经历学习过程,充分体验数学学习,感受成功的喜悦,增强信心,从而达到学会学习的目的。
一、自主探究——让学生体验“再创造”
如学习“圆的面积”后,出示题目:一个圆,从圆心沿半径切割后,拼成了近似长方形,已知长方形的周长比圆的周长大6厘米,求圆的面积。乍一看,似乎无从下手,但学生经过自主探究,便能想到:长方形的周长比圆的周长多出两条宽,也就是两条半径,半径的长度是3厘米……这时,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教师作为教学内容的加工者,应站在发展学生思维的高度,相信学生的认知潜能,对于难度不大的例题大胆舍弃过多、过细的铺垫,尽量对学生少一些暗示、干预。正如“教学不需要精雕细刻,学生不需要精心打造”,要让学生像科学家一样去自己研究、发现,在自主探究中体验,在体验中主动建构知识。
二、实践操作——让学生体验“做数学”
如学习“时、分、秒的认识”之前,让学生先自制一个钟面模型供上课用,远比带现成的钟好。因为学生在制作钟面模型的过程中,通过自己思考或询问家长,已经认真地自学了一次,课堂效果能不好吗?又如:一张长30厘米、宽20厘米的长方形纸,在它的四个角上各剪去一个边长5厘米的小正方形后,围成长方体的体积、表面积各是多少?学生直接解答有困难,若让学生亲自动手做一做,在实践操作的过程中体验长方形纸是怎样围成长方体纸盒的,相信大部分学生都能轻松地解决问题,而且掌握牢固。
对于动作思维占优势的小学生来说,“听过了,可能就忘记;看过了,可能会明白;只有做过了,才会真正理解”。因此,教师要善于用实践的眼光处理教材,力求把教学内容设计成操作活动,让学生体验“做数学”的快乐。
三、合作交流——让学生体验“说数学”
这里的“说数学”指数学交流。课堂上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合作交流,能够构建平等自由的对话平台,使学生处于积极、活跃的状态,能出现始料未及的体验和思维火花的碰撞,使不同的学生得到不同的发展。
例如,学习“分数化成小数”时,若像教材上一样将各分数的分母分解质因数,看分母里是不是只含有质因数2或5,最后得出判断分数化成有限小数的方法,这样怎能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呢?可以先让学生进行猜想:“这些分数能化成有限小数,是什么原因?可能与什么有关?”学生思考后回答:“可能与分子有关,因为1/4、1/5等都能化成有限小数。”这时马上有学生反驳:“1/3、1/7的分子同样是1,为什么不能化成有限小数?”另有学生说道:“如果用4或5作分母,分子无论是什么数,都能化成有限小数,所以我猜想可能与分母有关。”“我认为应该看分母。从分数的意义想,3/4是把单位‘1’平均分成4份,有这样的3份,能化成有限小数;而3/7表示把单位‘1’平均分成7份,也有这样的3份,却不能化成有限小数。”教师再问:“这些能化成有限小数的分数的分母又有何特征呢?”学生们思考并展开讨论,几分钟后开始汇报:“只要分母是2或5的倍数的分数,都能化成有限小数。”“我不同意。如7/30的分母也是2和5的倍数,但它不能化成有限小数。”“因为分母30还含有约数3,所以我猜想一个分数的分母有约数3就不能化成有限小数。”“我猜想如果分母只含有约数2或5,它就能化成有限小数。”……可见,让学生在合作交流中充分地表达、争辩,在体验中“说数学”,能更好地锻炼创新思维能力。
四、联系生活——让学生体验“用数学”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数学教学要体现生活性,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因此,教师要创设条件,重视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知识出发学习与理解数学,要善于引导学生把课堂中所学的数学知识和方法应用于生活实际。这样既可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又能让学生切实感受到生活中处处有数学,体验数学的价值。
如简便运算125-98,可让学生采用“购物付款的经验”来理解:“爸爸有一张百元大钞和25元零钱,买一件98元的上衣,他怎样付钱?营业员怎样找钱?最后爸爸还有多少钱?”学生都能回答:爸爸拿出100元给营业员,营业员找给他2元,爸爸最后还有25+2=27(元)钱。这样,引导学生真正理解“多减了要加上”的规律。
体验学习需要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全过程,在体验中思考,在思考中创造,培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同时,教师应和学生一起经历知识获取的过程,与学生共同分享获得知识的快乐,共同体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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