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消息 在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定乐视网需向乐视体育股东前海思拓支付1.32亿元的股权回购款后,乐视网及贾跃亭方面均试图撇清自身与最高110亿元的回购责任之间的关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按照乐视网方面的说法,“贾跃亭在任期间,自己不通过乐视网股东就直接签字担保乐视体育,融资金额超过一百亿元。这件事情中,贾跃亭是第一责任人,他是乐视网和乐视体育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这个违规担保的最大受益者。截至目前没有收到贾跃亭的任何表态。解铃还须系铃人,公司一直在喊话贾跃亭来解决问题。”
对此,乐视控股债务处理小组相关负责人则认为,乐视体育股东协议中设置的原股东回购条款法律效力严重存疑,“这项协议没有走公司任何正常流程、也没有贾跃亭签字、甚至在贾跃亭不知具体细节的情况下,经办人员就盖章了。所以,此协议的签订存在严重瑕疵,不仅不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也不符合上市公司相关规章要求,不应该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该负责人还声称,哪怕是当时实控人贾跃亭违规担保,乐视网也不应该承担归还投资款的责任,何况实控人贾跃亭对该协议没有亲笔签名,甚至都不了解合同细节,更不知悉有“乐视网担保”相关条款!此事的后续进展,我们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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